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《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》答记者问
创建时间:2025-01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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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《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》答记者问
近日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中央组织部、财政部印发《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暂行办法》)。三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《暂行办法》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。
问:制定这个文件的主要目的是什么?
问: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弹性退休在程序上有什么要求?
答:为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,《暂行办法》规定,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弹性退休的,应当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同意。
问:《暂行办法》在职工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、社保经办服务等方面,有哪些要求?
答:所在单位应不晚于职工退休时间当月,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,如实提供退休时间申请书等材料。
问:根据《暂行办法》相关要求,社保经办服务将做哪些方面的优化调整?